医患矛盾难化解 医疗市场化程度不够是主因(2)
时间:2015-09-02 22:37 来源:未知 作者:Doctor001 点击:次
顾昕:所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教授说,压根没有市场化。那没市场化,到底是什么化?就是行政化。行政化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各种好处。但我想提醒那些掌握权力的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不只是能带来物质和心理上的好处,也意味着要承担某些责任,最后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轻则是遭到民众的谴责,舆论的唾弃,如果犯事了还要被抓起来。 现在卫生部门全面管医院的人财物,比如管医生的编制,就是要控制医院的人力成本,只能占总支出30%,但实际上都被突破了,管制的结果是,医疗机构雇不来人,效率也不能提高。人手不够,患者就只能死命排长队,这怎么能要求医院有服务意识呢?砍人一例,就是没有服务好的表现。 行政化的另一个后果,就是患者没有渠道申诉,因为所有的渠道都是卫生行政部门把持着。卫生行政部门又是医院的上级,出了事,一般都会护着医院。 时代周报:但是如果患者走司法渠道,就跟卫生部门没关系吧? 顾昕:还是有,因为采证过程被卫生部门把控了。同仁医院事件不就是这样?患者不就是因为几个证据就卡住了,之后法院就没法往前走,3年都不立案。最后人家绝望了,只好去砍人。当然,法院在这过程中,已经做的和应该做的相比,是否有所欠缺也要考察。但即便司法系统非常公正,还是需要卫生领域的证据。 时代周报:以讲实话著名的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说过,“相当多医疗纠纷案件的病历涉嫌篡改;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照顾医院和专家的面子成为一种行业的潜规则。” 顾昕:对,所以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需要不给医院面子的裁判,裁判是第三方,跟双方都没有关系,但卫生部门显然不是一个公正的裁判者。 政府除了监督者的角色以外,还有其他身份,诸如保险者,以参保补贴的形式,吸引民众参加公立医疗保险;付费者,公立医疗保险机构代表参保者的利益,向各类医疗机构购买基本的医疗服务;市场推动者,政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增加服务的供给;资源配置者,政府珍惜有限的公共资源,在市场不足的地方,兴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的公平水平;公共卫生服务者,政府通过直接提供和服务购买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Doctor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