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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医院尚未加收“处方费”等一般诊疗费

时间:2015-09-02 23:46来源:未知 作者:Doctor001 点击:
全国24省份推行医院收费新政 记者获悉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例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广东、河北等24个省份的社区医院推行收费新政,除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外,还有药事服务成本(主要是指处方费),将这些费用打包向患者收取,平均每人次8-10元并纳
全国24省份推行医院收费新政 记者获悉——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例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广东、河北等24个省份的社区医院推行收费新政,除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外,还有药事服务成本(主要是指处方费),将这些费用打包向患者收取,平均每人次8-10元并纳入医保,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例会上表示,这是社区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后的补偿机制,目前北京尚未执行该收费政策。
  所谓打包收费,就是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不含药费、耗材费)以及新增加的“药事服务成本”的名目——这里主要是指处方费,加以统筹,一并划入“一般诊疗费”的名目下统一收取。收费标准每人8-10元,列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现场自负部分均在1-2.5元。
  但是这种做法目前引发了一些争议,主要是非医保患者到社区医院诊疗费用提高了,即使是医保患者,表面上看着自负部分并不高,但也有人认为那些不输液、只开药的患者也被收了注射费,显失公平。
  对于此项收费改革郑宏解释,据卫生部调研,很多地方的社区医院为了吸引患者,实行减免挂号费、诊疗费等优惠政策,然而另一方面,国家政策规定社区医院必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某种意义上讲,“一般诊疗费”制度是对社区医院的一种补偿机制。
  就此项收费新政,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由于目前本市财政对社区医院的扶植力度更大,所以尚未实行“处方费”等“一般诊疗费”的收费补偿机制。西城区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峥峥介绍,目前社区医院实行的挂号政策是,60岁以上居民免收挂号费,只收2.5元诊疗费;60岁以下居民就诊时需交纳挂号费、诊疗费共3.5元,同时参保患者的上述支出还可享受医保的相关待遇。对于外省社区医院推行的“一般诊疗费”政策,韩峥峥认为,“有些患者只开药,不输液,如果列在一个名目下让他交注射费,推行起来肯定有阻力。” (责任编辑:Doctor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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