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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有暗门佐证制度之弊

时间:2015-09-02 23:15来源:未知 作者:Doctor001 点击:
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9月30日《广州日报》) 保外就医俨然成了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去年,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
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9月30日《广州日报》)
  “保外就医”俨然成了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去年,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领导到景区游玩途中,由于操作失误将路边的三个行人撞死,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拿出巨资替他赔偿买单,禹相杰被刑拘后,以高血压、心脏病为由保外就医。
  犯事被判刑,看似很严重,实际却不然,“保外就医”如同一个“免责牌”,让法律制裁逍遥于无形。很多时候,你不得不佩服当事人的能力,能量映射在任何时候都能发挥作用。上海首富周正毅,坊间传闻“在监狱里开董事会”虽未坐实,但“整天呆在办公室,看电视,打电话”却是不争的事实。坐牢如同住宾馆,这日子够舒服。于此之外,“保外就医”就成了逃避刑罚的一道暗门,心照不宣之下,一个又一个罪犯被“保外就医”了。
  按照《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相比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风险其实更小,更为隐蔽。一方面,对于一些人来说,开具一张医院证明并非难事,摆平相关环节也极为容易;另一方面,“保外就医”看似有相关的监控机制,其实很多时候是内部控制。像减刑、保外就医虽然审批权力在法院,但资料申报却在监狱看守单位。报谁,怎么报,报多少,都由其决定。而法院是管得着看不见,所谓的实质审查,也顶多是例行公事,一切还以上报资料为准。如此,监狱看守单位其实既当着裁判员,又充当着运动员的角色。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能否保外就医的条件给予,让相关人员有了很大的裁量权力。一则,医学的专业性使外界监督很难触及,有没有问题往往由一部人说了算,至于对错外人很难发现;二则,监狱看守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使其权力寻租行难以暴露。况且,人体病症呈以动态,也给厘清事实增加了难度,为逃避监督和处罚创造条件。
  有多少“保外就医”,就有多少规则“暗门”。可以确信,这些暴露现象,不过是现状的“冰山一角”,究竟还有多少虚假的“保外就医”值得追问。泛滥的“保外就医”下,是社会规则的变异,法律的失效,更重要的是折射了犯罪成本的低廉,并成为犯罪现象得不到遏制的重要诱因。如何堵住规则漏洞,避免暗箱操作,审批和监督的公开透明性是关键。一方面,应当实施信任公开制,将保外就医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还得从完善程序上入手,比如进行病情鉴定复查制和第三方审查制,在程序把关达到管办分离,做好内部监控。总之,只有堵住了制度性的暗门,保外就医才会实至名归,名副其实。 (责任编辑:Doctor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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