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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战略构想(2)

ISO/TC249建立的重大意义,是由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的
  要真正认识中医药进入ISO标准体系所产生的重大影响,需要从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与作用谈起。“标准作为贸易语言为产品和服务的交换提供了便利。标准化的目的在于为经济、科学、技术以及社会合作关系之间涉及产品、服务的技术和商业问题,提供大家一致认可的或最新的解决办法(摘自《法国标准化战略2006-2010》)。
  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丁伯根(J Tinbergen)认为:“经济一体就是将有关阻碍经济最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加以消除,通过互相协调统一,创造最适宜的经济结构。”标准的国际化作为协调各国经济共同发展的技术纽带和消除产品及相关要素移动障碍的重要措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其运行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ISO前主席考塔里在1983年世界标准日贺词中曾指出:标准化使贸易流通的速度更快、更经济。在现代国际贸易中,标准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推动作用
  标准化是国际贸易一个出色的推进器。在国际贸易中,除价格、售后服务及信贷条件等能推动进出口外,产品质量采用出口国标准、进口国标准、国际标准或其他形式的标准也是推动进出口的重要手段。采用何种标准需要贸易的双方谈判决定,因此又称之为“技术外交”。标准化就是这种“技术外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协调作用
  世界上颁布的各类标准浩如烟海,标准化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它的协调性,只有通过协调标准,取代那些杂乱无章的标准,才能使之成为简化贸易的有效手段。目前,有许多国际性、区域性的双边或多边的标准化组织,其工作的目的就是协调各方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从而尽可能减少贸易的技术壁垒,为贸易自由化铺平道路。
  保护作用
  技术标准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又可以用来在国际市场上筑起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现代的国际贸易既有贸易“自由化”又有“保护主义”。旧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采取以高关税为其手段,而新贸易保护主义则是凭借经常变化、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阻止外国货物进口。
  仲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是进行仲裁的依据。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买、卖双方之间在技术上的纠纷不断增加。为解决这些纠纷进行仲裁,一般不应以样品、样机为交货和验收的依据,而应以技术标准为依据,尤其是采用国际范围统一制定的、客观的、中立的、合理实用的、为买卖双方所能接受的国际标准为依据。以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抽样方法进行检验,可以防止在贸易中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现象,公平地解决贸易中的纠纷。在贸易过程中,标准提供了信用、提供了伦理约束、提供了发生争议时解决问题的基础,为解决纠纷进行仲裁,创造了天公地道的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是一颗钉子,为产品跻身国际市场开辟道路;标准是一把刀子,是保护国家利益锋利无比的武器;标准又是一把尺子或一面镜子,是判定产品优劣的依据。这就是目前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不惜耗费众多的人力和大量的投资重视标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世界贸易组织(WTO)为国际标准的实施提供了重要平台,使标准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国际性贸易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值得注意的是,WTO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国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它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WTO不单纯是一个国际性的贸易组织,其规则也不是简单的国家间的经济合同,而是以世界贸易为突破口的一种世界性贸易体制。“增进成员方人民的福利”是其重要目的之一,医疗与人类健康服务是WTO关注的重点问题。WTO实现其目标的手段,主要是约束成员国政府的权利,规范成员国政府权力的行使。WTO处理国际事务模式的影响将超出经济范围,成为处理其它国际事务的典范。
  ISO致力于制定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三大板块的国际标准,一般为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ISO标准的应用实施方式,是通过被成员国采纳接受后成为国际标准,在国际贸易中成为一种技术性壁垒;也可以通过与WTO合作,作为国际贸易的市场准入标准,使之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ISO作为“最大的标准发展者”的地位,在世界贸易组织(WTO)2005年度报告中得到公认。因此,WTO是实施ISO国际标准的重要平台。
  中医药国际发展要充分重视和利用WTO和ISO的游戏规则。中医药国际发展涉及中药产品和中医服务。在WTO框架下,与此有关的协议有《服务贸易总协定》(WTO/GATS)、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协定)等。WTO/TBT和WTO/SPS协定,能将国际标准提升到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地位,使标准化由技术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在WTO规则下,涉及保护公共健康的贸易措施,对外谈判的法律依据主要是SPS协议和TBT协议。SPS协议和TBT协议不仅是一项技术协议,更是关于WTO成员权利义务的多边规则。
  根据SPS协议的规定,在实施SPS措施的WTO成员有三种选择,采取“符合”、“基于”和“偏离”国际标准的SPS措施,一项SPS措施越与国际标准相符,其合法性就越强。因此,国际标准是对外开展双边和多边谈判推动市场准入的依据。制定中医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以此作为依据通过WTO平台谈判,是推动中医药国际化的最佳选择。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总体结构
  全文由6大部分29个条款和8个附录构成。序言部分明确了制定服务贸易协定规则的基本宗旨,29个条款规定了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应遵守的义务;8个附录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目的是处理一些敏感的、与国家主权和安全相关的金融、电讯、运输和自然人流动等重要服务部门及其服务提供方式的特殊问题。中医药国际教育服务、海外中医师资格、中医师海外执业和开业等问题,都是GATS关注的服务贸易问题,而这些争端解决和实施的措施都与国际标准相关。

 WTO/TBT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责任编辑:Doctor001)